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提高教育援疆综合效益,助推新疆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组团式”援疆教育人才选派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24〕10号),现就做好第三批“组团式”援疆教育人才选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选派任务
第三批受援学校名单不变,根据新疆(含兵团,下同)需求,按照现有对口支援关系,援受双方协商确定选派计划,具体选派方案、学科需求由新疆各地区、单位与对口援疆省市衔接落实。每个援疆团队由10名左右教育管理人员和专任教师组成,组团支援1所学校。根据受援地需求,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可适当增加援疆教育人才人数。原则上以紧缺学科教师为主、兼顾其他学科。
二、认真落实选派工作
各单位要迅速启动援疆教育人才遴选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创新选拔选派方式,做好宣传引导。第三批“组团式”援疆教育人才选派工作的援助方式、选派要求、管理考核、政策待遇、组织实施等严格按照教师函〔2021〕14号文要求执行。
三、明确时间进度安排
第三批选派的“组团式”援疆教育人才于2024年秋季学期开学前选派到位。根据首批确定的受援学校名单,积极动员校长、中层管理人员和教师报名参加,认真做好遴选工作。请各区根据第三批“组团式”援疆教育人才支援新疆需求情况调查统计表(附件1),于7月5日前提交第三批“组团式”援疆教育人才选派情况登记表(附件2)。
联系人及电话:
市教委人事处 孙韬韬23116676,
上海市教师教育学院 曹莹雯13764409537,
特此通知。
附件:1.第三批“组团式”援疆教育人才支援新疆需求情况调查统计表
2.第三批“组团式”援疆教育人才选派情况登记表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