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师范大学第四附属中学科研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打造研究型教师队伍,现就我校科研骨干教师评选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科研骨干教师评选,培养和发现一批一线教育科研骨干教师,通过科研骨干示范作用,促进教育科研工作在学校的深入开展,进而从整体上促进教师的专业化发展,促进和提高我校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评选与认定
(一)评选办法
1.本评选方案只适用于本校在编教师。
2.骨干教师每两年评选一次(市、区级骨干教师以校级骨干教师为基础参评)评选名额为5名。
3.成立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尽量保证学科均衡)。各科组承担报名、资格审查及推荐任务,由学校学科专业评审小组负责评选审定工作,由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最后审定公布学校科研骨干教师名单。
(二)评选程序
1.自荐、推荐及审查。符合条件的教师个人填表申报,并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骨干教师审批表》一式两份。由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按照学校指定的名额及选拔条件对申报对象的条件进行审查。
2.公示。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确定骨干教师的人选后,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期间,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可接受实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3.公布。公示结束后,经学校行政会讨论通过,由校长签名公布学校骨干教师的名单并发给证书。
(三)评选条件
总体目标:
骨干教师,要有引领、示范的作用,要能传递给全校老师正能量。
1.积极参与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研活动,积极承担学校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公开课、研究课和示范课以及教师培训、专题讲座。
2.积极参与教育科学研究,所取得的成果在全学校能起示范作用;积极参加各类比赛或辅导学生竞赛获得优秀成绩。
3.近三学年有学校级以上(或参与区级以上)课题研究,并有阶段性成果。
4.近三学年教学设计、课例、课件获区级奖励(第一创作人)。
5.近三学年撰写的学科论文(或课题研究报告)在区级以上核心报刊发表(或获学校级以上教学论文评选获奖。
6.近三学年参加各级教育部门组织的教学比赛获奖。
7.近三学年曾辅导学生获得区级以上奖励。
三、管理
建立骨干教师动态管理制度,每届到期的骨干教师均要重新申报、重新认定,否则不予承认。
附件
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尽量保证学科均衡):
组长: 周秀丽
组员:龚永娟、陈霞、富正华、徐忠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