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师范大学第四附属中学
教师职称评审聘任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奉贤区教育局有关教师职称评审聘任工作的相关通知要求,现制定学校实施细则如下:
一、前期工作
面向全体教师,公布学校教师职称评审聘任岗位信息,确保信息透明公开。
二、个人申报
符合聘任条件的教师可以根据岗位信息,由个人向学校提交《上海师范大学第四附属中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申请书》(见附件)。
三、资格审核
学校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信息核对,确保申报人员符合聘任基本条件。
四、评审与公示
由学校聘任委员会和纪律监督委员会根据申报材料,结合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工作业绩、师德师风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聘任委员会以无记名投票表决形式给出初步意见,经校务会议审议,党总支会议审定,确定结果。
五、公示
对拟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接受全校师生监督。公示期5个工作日。
六、聘任
公示无异议后,完成签订聘任合同、约定聘用期限、薪酬待遇、岗位职责等手续。
附件:上海师范大学第四附属中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申请书.docx
上海师范大学第四附属中学
202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