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师范大学第四附属中学教师职称评审聘任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者:校办公室发布时间:2025-03-03浏览次数:13

上海师范大学第四附属中学

教师职称评审聘任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奉贤区教育局有关教师职称评审聘任工作的相关通知要求,现制定学校实施细则如下:

一、前期工作

面向全体教师,公布学校教师职称评审聘任岗位信息,确保信息透明公开。

二、个人申报

符合聘任条件的教师可以根据岗位信息,由个人向学校提交《上海师范大学第四附属中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申请书》(见附件)。

三、资格审核

学校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信息核对,确保申报人员符合聘任基本条件。

四、评审与公示

由学校聘任委员会和纪律监督委员会根据申报材料,结合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工作业绩、师德师风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聘任委员会以无记名投票表决形式给出初步意见,经校务会议审议,党总支会议审定,确定结果。

五、公示

对拟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接受全校师生监督。公示期5个工作日。

六、聘任

公示无异议后,完成签订聘任合同、约定聘用期限、薪酬待遇、岗位职责等手续。

 

附件:上海师范大学第四附属中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申请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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