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现代化离不开依法治教、依法治校。2019年是上海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的关键之年。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教育部《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16-2020年)》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本市依法治校(2016-2020年)创建工作的通知》(沪教委法〔2017〕14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依法治校(2016-2020年)创建工作的通知(沪教委法〔2019〕4号)的精神,根据奉贤区教育局统一部署,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创建计划。
一、创建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创建“上海市依法治校标准校”活动,增强学校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提高学校依法决策、民主管理和监督的水平,形成符合法治精神的育人环境,维护学生、教师和学校的合法权益,确保党和国家各项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
二、创建工作组织
为了使创建工作扎实、有序、有效地开展,成立创建依法治校标准校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创建工作。
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周秀丽
副组长:龚永娟裴刚
组员:崔锦绣徐忠平富正华陈霞何威
同时下设三个工作小组
1.法制教育工作小组
组长:龚永娟
成员:徐忠平富正华陈霞何威徐梦迪
2.师生校内申诉处理小组
组长:崔锦绣
成员:侯莺各年级组长、班主任
3.学生伤害事故调解小组
组长:徐忠平
成员:各年级组长、班主任
(二)各组工作职责
1.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
(1)学校党政协同,会同学校工会共同讨论修订学校章程、学校管理制度(包括教育教学、财务、教师发展、学生、后勤、安全等),并交教代会通过,报上级部门审定后执行,做到合法、公正、公开。
(2)制定《依法治校实施计划》。
(3)全面负责学校依法治校实施工作。
(4)聘请学校法制副校长。
(5)宣传、落实、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2.法制教育工作小组
(1)结合教育系统普法教育活动,落实计划、教材、师资、课时等。
(2)负责社区、家庭的协调、联系,定期听取意见,保证法制教育的普及。
(3)学法用法的工作总结。
3.师生校内申诉处理小组
(1)宣传、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2)受理、处理师生校内申诉案件。
4.学生伤害事故调解小组
(1)制定《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
(2)安全教育工作常抓不懈、警钟常鸣,制度化、规范化。
(3)建立应对突发事件的预案预警制度,努力预防和减少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
(4)做好应急处理,负责向上级报告。
三、创建工作要点
学校在创建依法治校标准校的活动中,主要将集中精力完成以下工作:
1.健全依法治校工作机制。学校党政领导重视依法治校工作,制定依法治校实施计划,定期研究依法治校工作。学校主要领导负责依法治校工作。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在依法治校中的作用。学校坚持依法治校的同时还坚持以德治校,充分发挥德育的主渠道功能,使依法治校和以德治校得到有效结合。
2.健全管理制度。依法修订学校章程,经上级部门审定遵照章程实施办学活动。依法修订完善教育教学、财务、教师发展、学生、后勤、安全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内容合法、公正、公开,从宏观和微观层面上规范办学,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完善校内管理体制。各部门建立完善相应的管理机制。校内各级组织健全、职责明确,依法发挥相应的作用。学校在设置内部职能机构时要秉持“科学、负责”的原则,合理配置其权责,保证权责统一,既不留“责任空地”,又不设“权力共管地”。各职能部门及所属教职员工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履行各自的职责,严禁“不作为”或“乱作为”。
4.健全民主管理机制。积极发挥工会和教代会作用。实行校务公开,校内监督机制完备。建立学校与社区、家长联系制度,定期听取家长对学校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严格执行学校内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新提拔干部勤政廉政承诺制度等等,进而实现以权力制衡权力,从根本上加强廉政建设,消除腐败行为。加强领导班子作风建设和教育行风建设,并落实到各类评优表彰等实实在在的措施中。
5.保障教师权益。依法为教师提供相应工作条件,保障教师实施教育教学活动和开展教学、科学研究、参加进修等权利。依法保障教职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和相关的福利待遇。保障教师通过校内民主管理机制参与学校管理。建立和实行校内教师申诉制度。大力实施名师工程,发现名师、培养名师、吸引名师、留住名师。学校进一步创造各种留人氛围和留人机制,要在这种良性体制下让一批优秀青年教师脱颖而出。
6.尊重和维护学生权益。依法维护学生受教育权,尊重学生人格及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保障学生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无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及侮辱、歧视学生的现象。按照国家规定向学生收取费用,坚决杜绝乱收费现象。依法依规执行学生安全和伤害事故的应急处理制度和报告制度,依法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建立和实行校内学生申诉制度,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学校要积极主动创造条件,让学生参与学校管理,鼓励学生组织社团,开展社会活动。
7.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认真贯彻国家和教育系统普法规划,把法制教育作为学校重要的日常工作。着重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不断增强学校领导和老师的法制观念,提高依法决策、依法执教的能力和水平。建立普法责任制,做到有措施、有落实、有总结。按照规定开设法制课,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教师、学生法律意识明显提高,校领导依法办学。学校形成学法、用法、依法办事的良好风气,学校依法管理水平逐步提高。
8.规范办学行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实施办学活动。依法保障教育教学管理秩序,教师爱岗敬业,学生文明好学。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化、常态化,积极创建平安校园。
四、创建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组织管理,为依法治校提供坚强保障。
学校成立依法治校领导小组,组建法制教育组织管理网络。学校聘请海湾旅游区派出所所长裴刚任法制教育副校长。同时,结合学校实际,制订依法治校标准校实施计划,将《教师法》、《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环境保护法》等十几项法律法规列为教育内容之一。
(二)提高认识,为依法治校奠定坚实的思想根基。
1.积极抓好法律、规范教育,帮助学生树立遵纪守法的观念。一是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开设安全教育课,利用班会课、班队活动、升旗仪式及开学典礼等课程活动进行法纪教育,将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常态化、活动化、课程化,积极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和自觉守法的意识。二是寓法律法规教育于丰富多彩的活动中,努力创造法制教育的校园环境、家庭环境和社会环境。定期邀请专家及政法部门领导举办法制教育讲座,并利用板报、小报、广播、演讲、讲故事等形式广泛进行法制宣传,培养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兴趣和知法、守法、用法的法律意识。三是通过召开家委会会议、家长会、定期走访学生家庭、个别交流等,加强学校与家长的联系和沟通,及时掌握学生在校内外的表现,开展家校联动教育。通过这些生动活泼的教育形式加深学生对法律法规的认识,为他们提供法制教育的实践机会。四是在预防青少年犯罪和促进后进生转化方面,建立跟踪档案,使帮教更有针对性。
2.制订“学生申诉制度”和“教师申诉制度”,以保障师生的合法权利,规范教师的教育行为。学校坚持依法治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行为,坚持把校园违纪违规事件与评优评先挂钩,凡涉及到评优评先或教职工评职晋级,均增加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方面的考核条款,对教职工的个人行为予以必要的约束。
(三)强化内部控制管理,把依法治校落到实处
依法治校是一项综合性、全方位、多层次的系统工程,是实现办学目标,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保证。我们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开足开齐三类课程,杜绝乱收费情况。
2.建立符合素质教育的学生评价体系,创设宽松和谐的育人环境。完善评价机制,推进过程性多元评价,挖掘学生潜能,培育学生的个性特长。
3.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实施素质教育,关键在于教师。加强教职工队伍的建设,是我校开拓奋进过程中的重要任务。“人文课堂,有效教学”是我们落实学科素养的落脚点。组织教师在学习核心素养、课程标准的基础上,研讨各自学科的学科素养,实现学科发展方向从知识本位转向育人本位,学科实施重心从课堂效率转向课程效益,充分体现区域“全面课程•校本特色•人文课堂•有效教学”的基本要求,提升学生学科综合素养。
(四)坚持依法治校,全面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依法建章立制,进行民主治校。学校的规章制度是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学校的具体化,是学校全体师生员工共同遵守的规范和准则。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师生员工有规可守,变随意为规范,提高了办学效益。
1.充分发挥工会和教代会职能,使广大教师自觉参与学校管理工作。要落实教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充分相信和依靠依靠全体教职工,促进学校民主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正常化,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学校校务会议每年都将教代会工作纳入学校学年工作计划。
2.全面推进校务公开制度。校务公开是推进依法治校,加强学校内部管理的重要措施。实行校务公开,有利于加强教职工的民主监督,推进学校党风廉正建设,有利于密切学校的党群、干群、校群关系,有利于促进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推动学校教育事业更快更好发展。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使全体教职工在全面了解的基础上各抒己见。学校广泛汲取群众的智慧,完善规章制度,调整优化工作方案,促进学校管理工作更加民主化和科学化。通过校务公开,使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依法行使职权,廉洁自律;通过校务公开,使群众的民主监督权利得以充分行使。
五、依法治校的实施步骤
1.制定依法治校实施计划,如期上报;
2.成立依法治校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
3.教代会学习修改学校章程;
4、完善制度,开展工作,积累原始资料,建立工作台帐;
5.学校依法治校评估资料再次整合;
6.学校依法治校工作情况展板;
7、学校依法治校创建总结。
上海师范大学第四附属中学
2019年4月8日
上海市中小学校依法治校创建申报表
学校名称 | 上海师范大学第四附属中学 | ||
学校地址 | 奉贤海湾旅游区海阔路100号 | 邮编 | 201418 |
法定代表人 | 周秀丽 | 联系方式 | 57122590 |
申报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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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上海市依法治校标准校□上海市依法治校示范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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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区教育 行政部门意见 |
(盖章)(日期) | ||
专家组意见 |
(专家组负责人签字) (日期) | ||
市教委意见 |
(盖章)(日期) |
备注:
1.本表一式两份,一份学校存档,一份交教育局法制办备案